西藏大学在录取少数民族考生时,特别是针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有一套详细的政策和流程:

1. 招生计划:该计划是国家专项招生计划,包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计划人数在国家研究生总招生规模内单列,并且最终执行的计划以国家下达的为准。例如,2025年拟招收的“骨干计划”中,对四川、西藏、甘肃、青海等地区有特定名额分配。

2. 招生对象:

生源地在西藏、青海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这些地区工作满3年的汉族考生。

生源地在四川、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四川、甘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的汉族考生。

3. 报考条件:

必须拥护党的领导,致力于民族地区发展。

需按照教育部和西藏大学当年的招生规定完成报名和网上确认,并选择“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报考前需在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确认。

考生的报考资格将被严格审查,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者将受严肃处理。

4. 录取原则:

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

西藏大学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录取政策

“骨干计划”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外,未报考的也不能调剂入该计划。

录取后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不迁转户口。

5. 复试要求:对于所有考生,包括少数民族考生,复试时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如准考证、身份证、诚信考试承诺书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还需提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6. 毕业去向:毕业后,考生需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具体派遣规则根据考生的在职与否和就业状况而定。

7. 违规处理:对考试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将依据相关规定处理,可能涉及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西藏大学对少数民族考生,尤其是参与“骨干计划”的,提供了特定的招生名额和政策支持,但同时也强调了严格的资格审查和录取程序,确保公平与定向培养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