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成绩本身不能直接申请特殊照顾,但考生在特定条件和背景下可以申请高考录取的加分或优先录取的特殊照顾政策。这些政策旨在为具有特殊情况或贡献的考生提供一定的支持。以下是根据参考内容整理的一些关键点:

江苏省的照顾政策包括:

加分投档:如退役士兵、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及华侨子女等,加分值从3分到20分不等。

优先录取:适用于特定的军人子女、残疾警察、公安英模子女等,以及一些社会贡献者。

取消“见A加分”政策:从2019年起,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的“见A加分”不再适用。

综合素质评价: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合格的考生,高校可优先录取;全D级可能不予录取。

江西省的照顾政策:

高考成绩能否申请特殊照顾

烈士子女可加20分,与荣立特定军功的退役军人等同享最高加分。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民族乡/村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及台湾省籍考生也有相应加分。

山东省的政策概述:

类似于江苏,烈士子女、特定退役军人、归侨及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等可享受加分。

优先录取政策适用于特定军人子女、退出现役的考生等。

北京市的规定:

烈士子女和特定军功获得者在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注意事项:

加分政策不适用于所有招生项目,如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等。

考生需通过审核和公示程序,确保信息真实无误。

政策随时间可能有调整,具体以当年教育部和地方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考生如果符合上述或其他地方的特殊照顾条件,应按照当地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经过审核流程,以获得高考录取时的照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