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盲文试卷与大字号试卷:全盲考生可以使用现行盲文试卷,而视力有障碍但未全盲的考生可以申请大字号试卷或普通试卷。这些调整帮助视障考生更好地阅读考题。

2. 考试时间延长:

使用盲文试卷的考生,考试时间延长50%。

视力残疾但使用大字号试卷或因其他原因(如脑瘫导致书写困难)的考生,考试时间延长30%。

3. 辅助器具的使用:允许考生携带必要的辅助器具,如盲文笔、盲文手写板、助听器、人工耳蜗等,以适应他们的特殊需求。

4. 环境与设施的调整:

高考报名对特殊考生的支持政策

为行动不便的考生提供轮椅通道、特殊桌椅。

设立单独标准化考场,配备适合的外语听力播放设备。

提供文字指示标识、交流板,以及环境整洁、采光适宜的考场。

5. 工作人员协助:考点配备专门人员,如引导辅助人员、手语翻译等,以帮助特殊考生。

6. 材料供应:考点提供充足的盲文纸和普通白纸,确保考生需要时可使用。

7. 特殊招生计划:除了考试期间的便利,国家还设有特殊招生计划,如强基计划、三大专项计划等,旨在为农村、贫困地区或特定才能的学生提供更多上大学的机会。

8. 报名资料的特殊处理:对于特殊类型的考生,如残疾人、烈士子女、归侨子女等,报名时需提交特定的证明材料,如残疾人证、特殊考生登记表等,以申请相应的照顾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减少特殊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面临的障碍,确保他们能够基于自身能力公平竞争,体现了高考制度的人性化关怀和公平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