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违纪行为的处罚
考生若出现以下违纪行为(如携带违禁物品、未在指定座位考试等),经警告后仍不终止的,将取消该科目成绩,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可能影响高校录取。具体行为包括:
1.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如手机、智能手表等)。
2. 考试开始前答题或结束后继续答题。
3. 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传递物品等扰乱秩序的行为。
4. 擅自离开考场或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
二、考试作弊行为的处罚
若考生实施作弊行为(如抄袭、等),当次考试全部成绩无效,并记入诚信档案,具体情形包括:
1.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电子设备。
2. 抄袭他人答案或协助他人作弊。
3. 冒名或由他人代试。
4. 答卷雷同、在答题卡上书写侮辱性文字等。
三、扰乱考场秩序的处罚
对严重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如威胁工作人员、损坏设备等),终止考试且成绩无效,并可能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涉及犯罪的追究刑责:
1. 故意损坏考场设备(如安检仪器)。
2. 拒绝配合监考员管理或暴力抗检。
四、其他处理措施
1. 全省通报批评:通过网络巡查或评卷发现的作弊行为,除成绩无效外,全省通报。
2. 影响高校录取:所有违规记录均记入诚信档案,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参考。
3. 校内处理:的在读学生由所在学校严肃处理,并记入档案。
特别提醒
建议考生严格遵守纪律,诚信应考,避免因小失大。具体规定可参考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或相关文件。
推荐文章
师范生的课外活动有哪些
2025-01-17如何查看不同高校的校园文化
2024-11-22上海高考的录取政策是怎样的
2024-11-28新高考与传统高考有什么根本区别
2024-11-09天津大学人力资源核心课程中的劳动法学习需要哪些高中政治基础
2025-03-14高考志愿填报前如何利用招生计划数据进行风险评估
2025-03-28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在天津的招生趋势及发展如何
2025-03-19体育教育的课程结构是怎样的
2025-01-28项目生命周期管理的各个阶段
2025-01-20江苏高考复读生的暑期复习建议
2024-10-19